品一口歷史浸泡的香濃
唐代貢茶
貢茶指古代各地進貢給朝廷的茶,始見于晉,唐代形成制度。唐代貢茶地逐漸增多,由最初的安康等三郡,增加到十七州之多,其中以常州的陽羨茶、湖州的紫筍茶和雅州的蒙頂茶最為著名。唐大歷五年(770年)在顧渚山(位于今浙江省湖州市)設立貢茶院,專門采制供皇室御用的顧渚紫筍茶,貢額由五百串增為一萬八千四百斤。宋、元、明、清延續了貢茶制度,貢茶地的數量較唐代大大增加,專門為宮廷采制茶葉的官焙轉移至福建建州、福建武夷山等地。貢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名茶開發及茶葉栽培、采造技術的提高,并促進了包裝、貯存技術的進步。
經營茶政
隨著茶在國計民生中的地位越來越高,唐代中期開始經營茶政,宋代相關政策逐漸完備。宋代茶政主要包括茶課、茶稅、榷茶和茶馬法等內容。茶課是政府向茶農征收的實物稅,有時以貨幣形式交納。茶稅指政府向茶商征收的商品稅。宋代茶稅總量頗高,是國家稅收的重要來源。榷茶即政府對茶實行專營,禁止民間自由買賣,政府可從中獲取巨額茶利。榷茶法歷經多次改革,有時亦準許茶商與茶農通商。該政策關乎中央財政收入、茶業的發展和廣大茶農的穩定。茶馬法指政府以茶與邊疆民族換取馬匹,設茶馬司專管。該法不僅使宋獲得優質馬匹,還能以茶拉攏邊疆民族政權,為維護國家穩定、促進民族融合發揮了重要作用。宋代茶政的基本內容,多為后來王朝繼承,影響深遠。
元明延續
元代貢茶制度沿襲宋代,所貢仍以團茶餅茶為主,但御茶園轉移到武夷。明太祖廢除進貢團茶,一律以芽茶進貢,改變了自唐代以來的貢茶面貌,并引發了飲茶方式的重大變化。此外,明代還恢復了在元代中斷的茶馬互市政策,并在甘肅、四川分別設立了茶馬司,作為專門辦理茶馬互市的機構。
貢茶巔峰
清代,貢茶制度已十分成熟,貢茶區域廣闊、茶葉品類繁多,檔案中對清代貢茶的地點、品種與數量都有著明確的記載。清代各地方貢茶種類達到了近百種之多,通過檔案中不同時期《各省督撫所進土物數目清單》的記載,可知各時期貢茶種類與數量均有所不同。清代的貢茶制度在保障地方穩定為宮廷提供茶葉的同時,也構建起皇帝與地方間進行交流的一種政治途徑,從而使貢茶制度在這一時期有著較前代更為深遠的政治內涵。
清代對于茶馬法所帶來的馬匹需求量驟減。從清代康熙至雍正時期起,茶馬制漸衰;至乾隆以后,茶馬制度逐漸廢止。清代晚期政局動蕩,對榷茶也產生了嚴重影響。鴉片戰爭以后,清政府與各國簽訂了不平等條約,使得清政府失去了對于茶葉收購與生產的控制權,進而失去了對茶葉出口的控制,榷茶也就此基本消失。
明萬歷四十三年(1615年)《兩院司道批允免茶租告示》武夷山摩崖石刻